近日发布的《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提出4方面20条举措,其中涉及法院工作的有12条。8月10日,记者采访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该负责人表示,深圳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主动担当作为,坚定不移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推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深入推进涉外涉港澳台审判机制改革,依法扩大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范围,依法支持在前海注册的港资企业协议选择域外法解决合同纠纷。探索邀请港澳地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法院调解平台,健全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优势,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出台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具体方案,规范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程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立足深圳市高端制造集聚、高新技术企业集中优势,强化新能源、新材料、芯片制造、生物医药等关键核心技术和创新性中小企业原始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有效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依法稳妥化解金融纠纷。妥善审理金融借款合同、证券、期货交易及票据纠纷等案件,严格认定利息标准,规范资本市场投融资秩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法否定职业放贷、高利转贷、变相高息等行为效力,引导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
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发挥破产拯救危困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制度优势,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完善预重整制度,保障庭外重组与重整程序顺利衔接,健全市场主体稳妥有序退出制度,进一步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健全便捷高效诉讼服务。优化立案工作流程,统一全市法院立案服务标准,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结;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补齐。优化“一号通办”,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查询咨询、联系法官、投诉建议等服务。
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依法慎重适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统一审查标准和操作流程,细化“情况紧急”的审查标准和举证要求,防止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
依法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党委领导下,推动建立“切实解决执行难”议事协调机构和联席会议机制,完善网络查控系统“查人找物”功能,构建拒执罪快速协同办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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