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视域下来考察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内涵解析:
“技术创新”概念首先由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提出,熊彼特认为技术创新的过程便是企业组织资源重构与再造的过程。对于我国大多数企业而言,科技创新无法做到“毁灭性再造”,
而是以局部创新为进路突出对产品功能的优化和提升。这就要求,科技创新基金应着眼于对已有产品的功能优化和提升提供资金支持,使得代际产品之间形成显著的技术差异。与科技创新基金投入与配置相联系的便是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后者则为前者提供预算约束职能。
企业科技创新活动必须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价值取向,所以这就要求科技创新成果应在商业化运营下为企业带来红利。这里的“红利”本质上来源于,企业因技术垄断而获得的垄断利润。不难看出,此时便进入到了流通领域。以市场营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流通环节,仍需要得到科技创新基金的支持,使得在产品的投入期能够在信息发布、市场份额占据等方面获得比较优势。同理,全面预算管理仍需要为此提供预算约束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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