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税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那么小微企业如何能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呢?小微企业最新优惠政策有哪些?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
答:2021年4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202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公告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例1:某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21年应纳税所得额是90万元,那么该公司2021年应纳所得税额是90*25%*20%/2=2.25万元。
例3:某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公司2021年7月-9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43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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