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视察《厦门经济特区促进科技创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贯彻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组前往福建国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研发孵化基地和厦门科学城I号孵化器,实地检查我市在创新平台搭建、创新制度供给和科学城规划建设方面等基本情况,梳理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经验做法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规定》的情况汇报。
自《规定》实施以来,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强化担当作为、勇于改革创新,《规定》各项制度要求贯彻良好,科技创新工作有了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
执法检查组强调,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工作要求:
进一步铸牢科技创新理念,以我市科技创新大会召开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规定》各项制度的落实落地。
进一步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加大科技研发能力和平台建设,形成区域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打造科技原始创新的新增长极。
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动能,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进一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优化创新服务,深化科技管理放权赋能改革,强化科技金融服务,加规政策宣传力度,以科技创新引领城市发展动能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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